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提升规划(2014-2020年)
前言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重要部署。北京市正围绕“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定位,深入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迈上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新征程。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繁荣发展翻开了新篇章。站在新的起点,为发挥首都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充分挖掘利用北京文化优势,提高文化创意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率先建成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特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的主要编制依据有:《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发挥文化中心作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意见》。
本规划实施期限为2014年至2020年。
一、继往开来,明晰产业发展方向
近年来,文化创意产业已成为各省市竞相发展的重要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日益显现。北京汇聚了各类文化资源要素,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日益发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迈出坚实步伐,焕发出首都文化发展的独特魅力。当前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已进入科技与文化、传统与现代交相辉映的新时期。
(一)发展现状。
产业实现持续增长。文化创意产业作为首都经济新的增长点,展现了良好的发展基础和巨大的发展潜力,已经成为首都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全市文化创意产业2013年增加值达到2406.7亿元,同比增长9.1%,2004年以来年均增速达到17.3%,占全市GDP比重达到12.3%,比2004年提高2.8个百分点。
政策配套日趋完备。本市明确提出重点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以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文化创意产业进行重点扶持和发展。目前,全市已经在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执行、资金扶持、融资服务、交易平台和人才保障等方面,搭建起综合性的支撑保障体系。
集聚效应初步显现。2006年以来,全市分四批共认定30家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初步形成产业地理空间上的聚集,覆盖16个区县及文化创意产业九大领域。各集聚区产业辐射带动效应日益显现,形成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开放合作成效显著。本市文化产品出口规模日益扩大,文化服务贸易发展迅速。2013年,全市文化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35.3亿美元,同比增长15.7%。在扩大服务贸易规模的同时,本市加快实施文化企业走出去战略,通过出口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成立海外分支机构、合资合作等方式积极拓展国际业务,形成了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文化创意产业已成为本市吸引利用外商投资的重要领域。
(二)面临形势。
中央明确提出北京市要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为首都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背景下,居民文化消费和科技体验要求日益增强,北京文化资源丰富、文化人群聚集、科技力量汇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首都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竞争优势。
当前,首都北京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本市的人口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凸显,经济发展与城市承载力矛盾日益突出。这就要求首都城市发展必须站在更高起点上依靠创新驱动提升发展质量,充分发挥自主创新对结构调整的带动作用,尽快形成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新“双轮驱动”的发展格局。
目前,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存在缺乏顶层设计、市场化程度不高、投融资体系和要素市场有待完善、高端创意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短缺、产业整体配套不足等问题,难以满足产业持续发展的需要。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已由高速增长进入增速换挡期,行业内部结构也出现新的变化。一是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传统行业,由于缺乏精品原创和经营模式市场化不足等原因,导致行业发展内生动力日益匮乏;二是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等优势行业,由于要素集聚、平台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滞后,行业规模难以壮大;三是由于信息技术变革和居民消费习惯变化,文化开始交融于社会生产、消费各环节,行业边界趋向模糊。如何顺应行业结构演变规律并提出有效应对措施,成为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面临的新课题。
(三)战略任务。
1.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体制改革及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重大部署,紧紧围绕全国文化中心定位,彰显古都北京中华文明金名片优势,发挥带头引领作用,以创新发展为主线,以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实力为核心,整合资源,加强产业协作和产业融合,推动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2.基本原则。
——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文化管理机制和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确保文化发展正确方向。巩固已有改革成果,加快推进当前改革任务,研究实施新时期改革方案。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文化扶持政策和文化贸易政策,充分发挥政策集成优势,促进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统筹引导,重点突破。发挥政府在产业发展中的引导作用,着力强化规划引领、资源统筹、政策调节和公共服务,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牢牢抓住制约产业提升发展的关键问题,集中力量,科学施策,重点发展渗透性、关联性强,有助于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的高端领域和环节,为壮大产业规模和实力奠定基础。
——鼓励创新,内涵发展。以大文化观布局谋篇,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激发企业创新创意活力。加强产品研发和内容原创,推动文化内容、形式、手段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原创作品创作、开发、制作与传播,加大对原创作品采购、扶持和奖励力度。充分挖掘利用首都历史文化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存量挖潜,集约利用。发挥北京资源集聚效应,把握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契机,推进工业遗址、废旧工业设施和空置工业厂房改造,拓展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空间,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因地制宜,加强对不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区域土地利用方向、结构和布局的调控和引导,充分开发利用现有存量土地资源,提高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效益。
——融合发展,转型提升。注重产业附加值的提升,在产业发展中融入更多创意元素,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内部及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联动发展。注重新型文化业态的培育,提高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培育产业新的增长点。加快产业结构创新、链条创新、形态创新,实现产业升级发展。
——分工协作,开放共赢。充分发挥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产业链上下游和区域分工与相互协作,加快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跨界合作,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加快京津冀文化创意产业一体化发展,提升产业链协作发展水平。提升市场开放度,加快产业“引进来”与“走出去”,促进文化要素与服务的国际化进程。
3.发展目标。
到2020年,构建起富有首都特色的“3+3+X”文化创意产业体系,产业支柱地位更加巩固,成为支撑本市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的核心引擎,推动首都建设成为中国最具活力的文化创意名城、在世界上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著名文化中心,文化氛围浓郁,创新活力四射,环境和谐宜居。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5%以上。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通过改革创新,促进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三大传统行业优化升级,巩固提升发展实力;集成政策,聚焦创新要素,壮大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三大优势行业规模,进一步发挥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把握文化与其他领域融合化发展趋势,推动文化与科技、文化与金融、文化与其他产业多元融合发展。
市场主体日益壮大。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原创品牌、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推进产业主体不断成长壮大。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促进文化领域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
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应用为先锋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企业的先进技术装备水平和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加快商业营销模式创新,强化文化对信息产业的内容支撑和创意设计提升,加快培育双向深度融合的新型业态。
要素市场日趋完善。推动文化资产评估和交易体系建设,为知识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要素合理流动奠定基础。加快文化投融资体系建设,丰富资本市场交易渠道,建立起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源有效对接的便捷通道。
二、锐意改革,激发传统行业活力
对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三大传统行业,重点扶持原创和精品生产,创新网络文化服务模式,繁荣文学、艺术、影视、音乐创作和传播,积极鼓励文化输出。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激发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力,加快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企业成长壮大。
(一)文化艺术。
1.鼓励精品和原创作品制作。重点扶持能够代表北京地域文化特色、具有北京京味文化的剧目创作,成就一批能够体现时代精神、富有艺术内涵,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和票房号召力的驻场演出项目和地域经典文化剧目。鼓励著名导演、编剧等优秀创作人才设立工作室,创作划时代剧目作品。深度开发保留剧目,新创和复排传统剧目,加快中小型特色剧目的创作,高水平引进、改编世界经典剧目。
2.支持多元化综合发展。加快推进经营性文化艺术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原创剧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扶持转制院团发展,积极引导其与外资企业、民营机构等开展全方位合作,尽快形成一批有特色、有实力的骨干演艺企业。鼓励扶持有条件的大型演艺机构充分利用自有资源,适时兼并关联企业,搭建集演艺演出、影视制作、场馆经营、体育赛事、休闲旅游为一体的文化艺术经营综合体,建立贯穿艺术生产、制作、宣传、票务销售和演出场所等在内的全产业链。以剧目演出和制作为核心,培育和引进相关的演艺培训、音像制品、演艺道具和衍生品开发等产业业态。加快文化艺术演出市场产业化运营,健全包括剧目制作商、剧目经纪商、剧院经营商、演艺代理、衍生品开发、版权代理、品牌宣传等在内的完整演艺产业链。
3.有效统筹文化设施资源。盘活现有文化设施资源,着力建设主题型综合性演出中心及特色化小剧场群,充分运用奥体中心、园博园以及旅游景点现有建筑统筹安排综合演艺功能,为重点院团对接较为固定的演出场所。加快演艺基础设施改造和文艺演出院线建设,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对剧院设施改造和设备更新方面的投入,加大对小剧场的改造和扶持力度,建设特色文化演出场所。推动完成北京歌舞剧院剧场、北方昆曲艺术中心等一批市级和区县级文化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新的国家级文化设施落户北京。
4.开拓文化演艺消费市场。举办北京文化消费季,培养文化消费理念,推动惠民文化消费。建设剧院式和实景式演出平台,策划实景演出剧目,利用声光电等高科技手段,增强演出感染力和艺术表现力。吸引国际著名剧团来京巡演、大型国际艺术交流活动、全国各省市优秀舞台节目来京举办。支持优秀剧目“走出去”,支持各类艺术表演院团赴国(境)外演出,扩大本市文化演艺作品在海内外的影响力。
5.推动设立剧院发展基金。调动社会力量支持文化建设,鼓励社会各界、企业和个人资金发起设立剧院发展基金(TDF),形成票房收入、政府补贴、基金会支持、社会捐赠、企业赞助合力支撑文化演出市场的良好格局,推动剧院持续良性发展,不断改善文艺演出环境。
(二)广播影视。
1.鼓励市场化改革创新。在坚持播出权特许经营前提下,允许制作和播出分开。鼓励专业节目策划制作机构发展壮大。重点发展数家大型传媒集团,塑造有全球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完善现有影片收入分成格局,在电影播映市场上尝试建立动态调整的分账模式,加大对创作方和制片方的利益保护。设立北京市影视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加大对影视创作、生产、发行、放映、出口等环节的扶持力度。
2.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三网融合,扩大高清电视用户群体的覆盖范围,鼓励交互式网络电视、视频点播、手机电视创新型业务应用,面向多平台、多通路,加快依据媒体形态定制节目内容的创作生产,加强内容集成播控平台建设。以高清交互式数字电视网络为基础,积极布局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推动智慧社区、智慧家庭建设。加快电影全产业链数字化进程,实现电影制作、发行、放映、存储、监管等环节的全数字化。
3.推进影视核心资源集聚发展。制定鼓励影视传媒企业在京发展的优惠政策,吸引一批专业化、社会化的影视制作实体机构落户,积极引导内容策划、拍摄制作和发行销售等行业高端企业来京拓展业务。鼓励专业化媒体技术服务公司和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在京发展,鼓励影视传媒集团在京设立分公司开拓市场业务,重点扶持行业龙头企业和大型民营影视机构规模化经营。
4.提高影视品牌活动影响力。积极吸引和承办影视行业内最具影响力的节展、颁奖活动。办好北京国际电影节等大型国际品牌活动,搭建起文化影视产品国际贸易和项目合作的对接平台。持续提升北京大学生电影节等品牌的影响力。创新首都电视节目交易会、北京放映等活动运营模式,提升在业内的知名度。
(三)新闻出版。
1.完善出版市场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出版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在坚持出版权特许经营前提下,允许图书策划、制作和出版分开,允许非公企业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参与出版发行各环节经营活动。建立完善版权代理人制度,加快专业化版权代理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出版经纪活动,在图书出版、宣传营销、版权输出、海外推广与传播中建立出版经纪人队伍。完善市场利益激励机制,建立公平合理的数字出版产业链利益分配格局,提高出版商在销售数字出版产品中的收入分配比例。探索建立文化创意产业著作权、版权等无形资产评估确权体系。
2.推进新兴出版业态发展。加快传统出版行业的转型升级步伐,推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与传统出版业融合发展,鼓励传统出版企业聚焦各自专业优势领域开展数字出版业务,不断开拓新兴增值业务领域。加快推动数字化教育出版平台建设,重点发展教育类电子出版物、电子书、手机出版物等以数字化内容、数字化生产和数字化传输为主要特征的出版新业态。加快数字出版产业链布局,建设国家级数字出版产业基地。提高数字版权集约水平,健全智能终端产业服务体系,推动产品设计制造与内容服务、应用商店模式整合发展。
3.加大版权保护力度。深入开展网络版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快推进正版示范体系建设,推动北京著作权调解联席会议和北京著作权调解中心建设。在首都版权产业联盟的基础上,组建首都版权人才智库,完善版权要素市场。进一步发挥现有版权交易场所作用,完善版权评估和交易功能。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文化创意产业版权、专利、商标、设计的管理机制,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加强对消费市场的正确引导,培育正版消费理念。
4.加快行业走出去步伐。加快版权服务贸易国际化步伐,优化出口审批制度,简化海关报批手续,丰富贸易形式,扩大版权出口贸易规模,进一步提升首都版权贸易服务能力。支持龙头企业集团加快海外版权输出,扩大国际版权交易规模,重点扶持具有民族特色的优质图书、期刊和数字出版物等产品与服务的出口。积极培育外向型出版企业,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研究制定鼓励版权输出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积极申办“世界图书之都”。
三、重点突破,加快优势行业成长
对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三大优势行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商业模式与营销模式创新,通过政策扶持、平台建设和主体培育,汇聚各类创新要素,让一切知识、技术和专业服务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有助于文化内涵提升、创意塑造的源泉充分涌流,推动行业规模加速壮大。
(一)广告会展。
1.支持跨媒体综合运营。在发展电视广告、报刊广告、户外广告等传统广告领域的基础上,提高广告策划科技含量,不断推进广告业与新媒体融合,推动网络广告、移动媒体广告和社交媒体广告等新型广告形式健康有序发展,努力提升广告设计、创意策划、媒介投放、效果评估、产品展示等产业链关键环节的发展水平。整合广告经营资源,鼓励实力强的广告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合作等方式,组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广告集团。鼓励传统广告企业跨界运营,充分利用网络广告、嵌入式广告、互动广告、二维码广告等新颖广告形式,创新商业模式与营销模式,不断开拓业务领域。
2.吸引行业高端要素汇聚。制定并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快广告业核心要素在京聚集,促进广告创意、设计制作、在线实时分析与大数据处理技术等产业链关键环节的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发展。建立、完善广告专业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加快建设本市广告人才评价中心和广告人才库,吸引高端专业人才来京发展。建立以高等院校广告专业、设计艺术专业、传媒专业和研究机构为依托的广告人才培养基地,通过定向培养、实训实习、在职研修等方式,不断提升广告人才专业化素质和业务水平。
3.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活动影响力。提升会展业精细化服务能力,构建从展会策划、申办、承办、宣传到接待一体化服务通路,形成完整的会展服务产业链。推进会展服务与国际标准接轨,强化各专项服务之间的协同与对接。充分利用本市现有场馆资源,吸引一批国际大型展览展示、交易博览、品牌发布、贸易洽谈等商务活动在京举办。积极支持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品牌效益和国际影响力的会议展览、体育赛事等高端会展和文化品牌活动定期举办,重点搞好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中国国际网络文化博览会和中国(北京)艺术品产业博览会三个全国性盛会。利用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平台,加快实施文化科技融合,推动文化产业创新转型。鼓励中国国际时装周等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会展活动在京举行。
(二)艺术品交易。
1.丰富艺术品展现渠道。吸引国内外艺术创作机构和个人来京建立工作室、创作室、新媒体艺术中心和视觉实验室,不断开拓艺术创作领域,鼓励创作具有北京特色的传统工艺美术精品,丰富艺术品种类和展现形式。扶持壮大一级市场,鼓励民营和外资机构成立各种类型的艺术品经营机构,支持画廊、艺术品专营店、文化艺术中心等艺术品市场主体的发展,建立起畅通的原创艺术作品展示与价值实现通路。
2.规范艺术品交易市场。建立健全集艺术品评估、鉴定、拍卖、展示、保险等服务于一体的艺术品交易全产业链。加快培育艺术品中介服务机构,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加强行业自律,在艺术品咨询、防伪、登记、鉴定、评估等重点环节提高行业准入门槛,规范艺术品中介市场服务行为。建立健全艺术品交易信用体系,引入企业信用评级系统,强化对古代、近现代艺术品经营资质的认证。规范鉴定服务市场,加快建立艺术品鉴定备案数据库。完善艺术品市场经纪人代理制度,强化市场监管。重点扶持全国排名前列的知名艺术品拍卖企业的发展,扶持特色化发展、聚焦细分艺术品领域的专业拍卖公司成长壮大。加强艺术品市场管理,规范艺术品交易各方参与者的市场活动。
3.推动艺术品交易电商化和金融化。建立艺术品交易信息的标准化登记和认证制度,推进交易和拍卖环节电子商务建设。完善艺术品交易的网上支付功能,建设诚信度高、交易便捷、品种丰富的艺术品电商平台。推进艺术品交易多种投资服务,降低艺术品投资风险。吸引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推动艺术品质押融资,加快艺术品交易流通速度,推进艺术品交易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三)设计服务。
1.塑造“设计之都”品牌。充分发挥北京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设计之都优势,积极对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及创意城市网络资源,举办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设计之都—设计之旅”、中国设计节等设计品牌活动。坚持办好北京国际设计周,汇聚国内外高端设计资源,推动设计成果转化,扩大中国设计品牌影响力。
2.培育和吸引优秀设计主体。支持龙头设计企业做强做大,推出北京设计百强企业,形成一批产业带动力强的十亿级规模行业领军企业,重点扶持市内知名品牌设计机构成长壮大,加快培养一批国际知名的设计机构。激发中小微企业、设计工作室和个人设计师的创意活力,支持中小微设计企业做专做精。吸引国际一流的设计组织、跨国公司和境外著名设计机构来京设立设计中心或分支机构。吸引国际设计人才落户北京设计企业,鼓励联合开展项目研究与人才交流,推动北京设计企业与国外企业开展合作。鼓励发展专业化设计公司和以院所为依托的设计室,支持骨干企业设立独立设计机构。鼓励和支持公民及法人以设计类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创办企业。
3.搭建产业创新平台。加强中国设计交易市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设立工业设计中心,建设一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建立设计资源共享平台,为设计创新提供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软件程序、检验检测、快速制造等公共服务,促进设计成果交流、转化和产业化。建立工业设计、平面设计、建筑设计、工程设计、动漫设计、工艺美术设计、服装设计、集成电路设计等设计行业协会联合机制。推动优势设计企业根据产业联系,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业务合作,打造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鼓励建立设计业创新联盟。在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重点行业,开展一批设计提升产业的示范项目,推动企业与设计公司对接,提升相关产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龙头骨干企业在京建立设计创新中心,对符合条件的中心予以认定,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投入。重点发展工业设计、平面设计,大力发展建筑设计、工程设计、动漫设计、工艺美术设计,提高服装设计、集成电路设计等领域的发展水平。
4.加强设计教育培训。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充分利用所属资源,加强与国内外著名设计专业院校的交流合作,建立创意设计高校教育实训基地,加强创意设计学科建设,推动创意设计理论教育和实践培训相结合。完善设计人才的再教育机制,支持创意设计劳动技能培训机构的发展,不断提升设计人才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建立健全设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四、开拓创新,推动业态融合发展
充分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加快文化元素与产业的研发、设计、营销等环节的融合融入,改变传统生产与消费模式,转变传统增长机制,推动向产业链两端延伸、价值链高端攀升,加快产业结构创新、链条创新与形态创新,提高产业链整体发展水平和创新创意能力。加快新业态培育,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与科技、金融及其他产业融合发展、互促共赢。
(一)文化科技融合。
文化与科技融合是当前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趋势。依托高新技术增强文化产品的表现力、感染力、传播力,强化文化对科技手段的内容支撑、创意和设计提升,促进文化与科技双向深度融合。加快高新技术成果向文化领域的转化应用,重点培育动漫游戏、移动互联网应用、视听新媒体、3D打印和绿色印刷等新兴文化业态。随着时间推移和产业演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将催生更多的文化产品与服务新业态。
1.动漫游戏。
扶持原创作品的创作生产。深入挖掘优秀文化资源,推动动漫游戏产业优化升级,打造民族品牌。加快扶持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的优秀原创动漫作品的创作生产,推进动漫内容创作、音乐创作、形象设计、节目制作、版权交易的发展,支持数字高清技术和三维动画电影技术的研发和运用,推动动漫游戏与虚拟仿真技术在设计、制造等产业领域中的集成应用,加强对移动终端动漫作品的开发与推广,不断开拓动漫衍生产品市场,完善和拓展动漫产业链。推动网络游戏、手机游戏、电子竞技和虚拟现实体验的发展,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游戏技术、游戏运营平台和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原创游戏产品的研发、推广与出口。
搭建动漫行业服务平台。构建公共支撑体系,提升对动漫内容创作、素材资源库管理、产品交易、渠道发行与版权保护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搭建动漫内容的制作平台、作品的宣传营销和全媒体分发平台、衍生品设计开发和授权平台,建设完整的动漫产业链。加大对动漫游戏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扶持力度,为动漫游戏开发者提供支付系统、交易模式策略、数据管理等基础开发架构,提供跨平台的用户行为分析等后端服务。鼓励动漫引擎类企业发展,提高动漫产品开发速度和制作精良度,推动行业高标准化发展。
搭建多平台传播渠道。依托媒体数字化、网络化和移动化发展趋势,积极开拓数字电视频道、视频网站、移动媒体等多平台传播渠道,加快多元化业务模式和赢利模式培养。
2.移动互联网应用。
推广社会消费服务。推进重点领域的示范应用,重点发展和推广移动阅读、移动社交和移动电子商务服务,以及基于地理信息的移动位置服务等市场容量大、用户基础好的各项热门应用。推进各类移动支付工具应用,完善移动金融服务,促进付费移动应用业务的开展,带动文化消费市场繁荣发展。
推动行业合作发展。依托移动互联网领域相关产业技术联盟,紧紧抓住大数据、云计算、社交网络和移动电子商务等产业焦点,构建起风险投资驱动、关键技术牵引、创新应用示范的产业良性发展格局,建设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产业集群。提升符合行业定位的园区承载能力,形成龙头企业牵引、中小企业协作发展的产业集聚化发展态势,建设富有国际竞争力的移动互联网创新型产业集群。
建设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包括公共服务资源池、技术支撑平台、应用服务平台、市场拓展平台和产业化促进平台在内的移动互联网产业化支撑体系,为移动互联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从产品研发、成果转化、市场拓展到项目融资等环节的全程服务与支持。加快移动支付平台建设。
3.视听新媒体。
提前谋划行业布局。牢牢把握“三网融合”、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发展机遇,以视听内容创作为核心,加快高新技术在视听新媒体领域的广泛应用与渗透,形成以网络电视、手机电视等业务领域协同发展的新格局。积极布局移动视听、数字娱乐等增值业务,大力发展各类新媒体业务,丰富文化产品的表现力,抢占视听新媒体领域产业发展的制高点。推进数字电视终端制造业和数字家庭产业与内容服务业融合发展,提升全产业链竞争力。
着力突破行业关键技术。加快新媒体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重点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等创新主体,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新型显示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多媒体交互点播等视听新媒体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上实现突破,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和国家级、北京市及行业重点实验室牵头或参与制定一批视听新媒体领域重大技术标准。
4.3D打印。
加快推进产业化进程。加大对3D打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扶持力度,以个性消费和定制服务为主,着力突破低成本材料与制造、智能人机交互、创意设计服务平台等关键技术,降低大众消费门槛和专业设计成本,推动高端设计产业跻身国际先进水平。加强国际间技术交流与合作,完善相关领域技术规范与标准建设,加快3D打印技术走向成熟化。设立3D打印产业化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推进数字化、控制软件、打印设备、成型材料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加大对3D打印产学研合作的支持力度,对产业化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在行业应用解决方案推广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推进行业深度合作发展。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合作的技术创新体系。积极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工业设计企业、软件开发企业、材料研发机构、3D打印服务应用提供商等各类组织机构,建立完善3D打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应用推广联盟,共同推动3D打印技术研发和行业标准制定。
引导社会化普及推广应用。开展3D打印技术的应用研讨、解决方案展示、普及宣传和市场推广活动,举办各类3D创意大赛,不断推进3D打印应用的示范力度。促进3D打印研发制造企业和文化创意企业的交流与合作,鼓励行业知名企业率先应用3D打印技术,在重点领域推广行业应用解决方案。支持企业、社会资本参与3D打印在线服务平台与交流平台的建设,加快3D打印社会化普及应用。
5.绿色印刷。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应用数字、网络技术改造传统印刷业,建设数字资产管理系统和印刷电子商务系统,推进数字绿色印刷发展。重点发展高仿真复制、安全防伪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特色印刷,引导印刷复制加工向综合创意和设计服务转变,促进印刷业现代化。以中小学教科书、政府采购产品和食品药品包装为重点,鼓励并引导出版、包装、印刷全产业链采用环保工艺技术,实现生产制造和产品的零污染,加快推进票据、票证等其他领域绿色印刷认证工作,大力推进绿色印刷进程。
培育行业优势企业。推进印刷高新技术企业的认证工作,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扶持。鼓励本市印刷领域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印刷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对认定企业给予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扶持。支持重点印刷企业采用高新技术实现印刷数字化和数字印刷,提高技术应用水平。
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加快推动绿色印刷产品认证,鼓励本市印刷企业积极改进工艺技术,落实国家制定的绿色印刷标准,鼓励企业按照印刷行业清洁生产标准进行治理。建立印刷企业质量管理评价制度,加强对印刷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测。逐步推广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森林体系认证,规范企业运营管理。
加强关键技术研发。鼓励印刷企业自主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引进先进设备,加强环保印刷版材和印刷材料的研制和推广应用。完成基于纳米技术的超亲水版材、纳米复合转印材料的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开发高精度绿色制版系统,实现绿色制版技术产业化。突破环保型印刷制造技术,开发绿色油墨产业化关键技术,完成新一代数字喷墨等数字印刷装备及配套耗材的研制。开发网络出版印刷系统平台,攻克多色平版印刷机制造关键技术和印刷装备绿色化、增值印刷、功能印刷、能效检测等共性技术,开发自动化、智能化印后设备及辅助装备,解决发展数字印刷及绿色印刷产业所需的装备支撑。开发印刷电子材料工艺及绿色印刷所需的环保装备,进一步完善绿色印刷产业链。
(二)文化金融融合。
金融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充分利用好金融资本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壮大的倍增功能,优化各项资源与要素组合,实现文化创意产业和金融的有效对接。充分发挥金融资源配置的先导作用,满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融资、投资、交易、风险管理等需求,实现文化创意产业跨越式发展。
1.大力发展文化消费金融。培育消费信贷市场,创新消费金融产品,提升金融对文化消费的保障服务能力,满足产业多层次的文化消费信贷需求。鼓励第三方支付机构发挥贴近市场、支付便利的优势,提升文化消费便利水平。加强网上银行业务推广,提高网络支付应用水平,改善演艺娱乐、文化旅游、艺术品交易等行业的银行卡刷卡消费环境。鼓励移动互联网创新型支付业务的推广应用,促进文化消费市场繁荣发展。
2.丰富文化信贷产品和服务。探索建立符合文化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制度。对于处于成熟期、经营模式稳定、经济效益较好的文化创意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积极开展对上下游企业的供应链融资,支持企业开展并购融资,促进产业链整合。对于具有稳定现金流的企业,可发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对于具有优质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的企业,可通过权利质押贷款等方式,逐步扩大收益权质押贷款的适用范围。
3.加快文化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发展成为首都文化投融资平台、重大项目实施主体和文创企业股权投资主体,形成资产规模达千亿的首都文化领军企业。鼓励金融机构探索适合对外文化贸易特点的信贷产品和贷款模式,开展供应链融资、海外并购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融资租赁、银团贷款、联保联贷等业务。研究推动成立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公司,积极筹建民营文化银行,为中小文化企业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创建包括股权投资、融资担保、文化贷款、企业孵化等在内的全产业链文化投融资服务体系。支持发展文化类小额贷款公司,探索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和文化创意人才创业的金融服务新模式。
4.加快推进企业直接融资。鼓励大中型文化企业采取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优化融资结构。支持具备高成长性的中小文化企业通过发行集合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拓宽融资渠道。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投资机构投资文化产业。支持文化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在股份转让系统等挂牌交易。探索利用新兴互联网金融模式,拓宽融资渠道。
(三)文化与其他领域融合。
文化贯穿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呈现出多向交互融合态势。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意、设计、品牌等文化要素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文化与旅游、体育、商务等第三产业领域已实现双向深度融合,在农业、制造业等传统领域也开始体现价值,发挥作用。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有助于促进产业结构创新、链条创新、形态创新,催生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进一步丰富各行各业文化内涵,提升原有产业的文化品位,并创造出新的消费需求。
1.文化旅游融合。
赋予旅游产业更多文化内涵,提升旅游业发展质量。推动特色文化旅游发展,促进发展参与式、体验式等新型业态。发展新型乡村生态旅游,支持开发康体、养生、运动、娱乐、体验等多样化、综合性旅游休闲产品,建设一批休闲街区、特色村镇、旅游度假区,打造便捷、舒适、健康的休闲空间,提升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服务设计的人性化、科学化水平,满足广大群众个性化旅游需求。深度挖掘北京皇城文化、老北京民俗文化等传统文化旅游资源,发展具有北京地域特色的戏剧、文学、绘画、音乐以及传统民俗、传统商业、传统娱乐等京味文化主题旅游项目。开辟以名人故居、会馆、胡同和传统街区为核心的历史文化旅游街区,将北京胡同游和老北京深度体验与社区参与紧密结合。依托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园区、工业设施众多的资源优势,发展校园观光、科技观光、科教文化体验、工业旅游等旅游服务。扶持旅游演出,繁荣夜间旅游市场,促进旅游消费。
2.文化体育融合。
依托奥运财富,提升本市现有体育场馆综合利用水平,为开展各类赛事、展会、演出等提供场所。创新体育服务和产品供给,鼓励和引导各类体育企业按照市场需求,不断推出新服务、新产品,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文化体育消费需求。大力发展户外、极限、康体、电子竞技、体育演艺等新型体育休闲娱乐产品,促进体育场馆经营、体育赛事和文化体育产品开发与旅游相结合,丰富市场供给。借助申办2022年冬奥会契机,健全政府监管、社会承办、市场运作的办赛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申办和举办高水平国际体育赛事,逐步实现赛事主体多元化,提高赛事运营市场化水平。加快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国有企业参与体育赞助和市场开发,鼓励民间和境外资本投资体育产业,形成共同促进、良性循环的发展格局。积极培育体育中介服务组织。
3.文化商务融合。
推动文化与商务全面对接,深度融合,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商贸领域的文化创意、科技研发工作,强化商品和服务的文化内涵,用文化进一步提升商品增值空间。加速文化产品和服务与现代商业流通方式、综合商业服务设施的有机结合,构建新型文化产品服务流通网络,扩大文化消费需求,丰富文化消费服务手段,培育文化消费新增长点。注重增强特色商业街区的文化底蕴,推进文化产业特色商业街区的建设。充分挖掘北京传统文化商业价值,增强“老字号”品牌的文化传承力和影响力。发挥首都作为国际交往中心的优势,大力发展首都文化产品与服务对外贸易,鼓励支持有实力的文化企业承担国际文化服务贸易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的文化商务服务、产品和活动品牌,加快培育首都现代文化商贸服务体系,形成具有首都特色的新型文化创意产业形态和商务文化氛围。
4.文化制造融合。
鼓励文化企业与制造企业深度合作,通过形象授权、限量复制、加盟制造、委托代理等形式开发文化衍生产品。加快将文化元素融入制造业研发、设计等价值链高端环节,支持基于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需求的设计应用研究,促进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推动工业设计服务领域延伸和服务模式升级。综合利用工业设计、品牌策划、营销推广等文化创意手段,提升制造业的文化附加值,加快高端装备制造业产品的外观、结构和功能设计,实现“北京制造”向“北京创造”转变。提高消费品工业的产品设计水准,提升消费品文化内涵和附加价值,引领时尚潮流,引导本市文化消费升级。
5.文化农业融合。
依托本市各区县的特色农业,充分挖掘文化内涵,提高农业领域的创意和设计水平,推进农业与文化、科技、旅游的融合,推动创意农业的发展。加强都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场所的创意设计,支持建设集农耕体验、田园观光、教育展示、文化创意于一体的休闲农业创意园。鼓励举办农业嘉年华等活动,塑造农业知名品牌,打造特色鲜明、兼具休闲娱乐和教育普及功能的农业主题公园。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农产品营销模式。
6.居住环境人文化。
提高城市公共空间和公共艺术的规划水平和设计品质,以创造历史、追求艺术的高度负责精神,塑造首都城市新形象。加强对北京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加快修缮和保护皇家建筑,重点保护传统地域文化景观,对四合院等民居文化进行整体性和有机性保护。在保护文物等有形文化遗产的基础上,推动历史内涵、民间艺术、民俗风情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科技融合,合理利用非遗项目开发具有地方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拓宽文化服务领域,赋予传统文化新的活力,让“居民记得住乡愁”。对具有北京文化特色、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优势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树立产业化的发展思路,制定合理的营销策略,集中力量培育优势文化品牌,让古都北京在文化宜居中焕发蓬勃朝气,成为历史底蕴厚重、时代特色鲜明的人文空间。
五、系统设计,建立完善保障体系
(一)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1.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在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研究论证全市文化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政策、重大举措、重大项目,相关单位负责执行落实。继续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实行负面清单动态管理,降低行业准入门槛,简化准入程序。支持行业协会、联盟等建设,发挥社会组织推动产业发展作用。建立和完善文化市场监管机制,推进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加快监管工作的信息化推进力度。
2.推进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制定国有文化单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在企业设立、对外投资和担保、绩效考核、领导人任免等环节建章立制,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与企业发展业绩紧密挂钩的薪酬体系制度,增强经营者责任意识,激发工作潜能,提升国有文化企业经营活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要做好资产清查、资产评估、产权登记等基础工作,依法落实原有债权债务。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公司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
3.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立法和政策配套。研究制定《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条例》,明确产业相关主体权利和义务。围绕奖励文化精品创作、培育龙头文化企业、扶持小微和少数民族文化企业等,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配套政策。搭建市区两级政策平台,发挥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展示中心作用,促进政策发布和执行各环节有机衔接。围绕提升产业竞争力,推动建立文化创意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技术标准体系,并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强化政策统筹管理,建立健全政策评价指标体系。深入研究利用免征图书批发和零售环节增值税、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实行营业税或增值税免税等税收政策,促进产业发展。
4.加强财政资金扶持引导。强化市区两级资金统筹,在扶持方式、扶持方向、扶持对象等方面相互支撑、合理衔接,充分发挥合力。科学安排市文化创新发展专项(产业类)资金,优先保障并重点扶持有利于提升产业质量、增强产业实力的重大项目,加大对中小企业、初创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创新政府投入模式,采取贴息、奖励、股权投资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品与服务。加大对文化出口的支持力度,推动文化服务出口、境外投资、营销渠道建设、市场开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5.推进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立足新时期首都城市战略定位,重点发展设计、研发、品牌、营销等文化创意产业高端环节,突出高端化、服务化、集聚化、融合化、低碳化。按照北京主体功能区分类,积极推动文化资源和要素由中心城区向远郊区县转移,实现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协调发展。根据京津冀三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发展特色,合理安排产业分工,加强产业协作,形成优势互补的区域一体化产业发展格局。大力破除流通和支付等环节障碍,推动三地及环渤海区域在文化生产、文化交易、文化消费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推行居民文化消费补贴制度,共同促进区域文化市场繁荣互利。
6.推动文化走向世界。支持拓展文化出口平台和渠道,鼓励各类企业通过新设、收购、合作等方式,对外开展文化领域投资合作,建设国际营销网络,扩大境外优质文化资产规模。支持重点传媒企业在海外实施公司化运作、本土化战略、全媒体发展。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交易平台建设,支持文化企业参加重要国际性文化展会。支持文化生产和传播机构同主流信息平台建立合作对接机制,鼓励文化企业借助电子商务等新型交易模式拓展国际业务。完善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竞争,输出中华优秀文化产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加快建设“北京文化地图”,搭建网络交流合作平台。
(二)加强文化要素市场建设。
1.完善产权市场体系建设。加强文化产权管理和运营,推动文化产权投融资服务和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推动文化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推广,扩大对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参与科技创新型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的产业化投资,活跃知识产权交易,促进文化产权流通和产业化运作。完善知识产权入股、分红等形式的激励机制和管理制度,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2.重点搭建文化产权交易平台。推动成立北京市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创新运营模式、交易制度和交易品种,开辟文化企业与社会资本对接渠道,引导文化要素有序流动,促进产业核心资源有效配置。
3.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对创意作品及形象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登记等工作,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建立创意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制度,研究制定鼓励版权输出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加快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推动数字取证技术进步和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提高对数字版权的保护能力。充分调动文化创意产业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建立企业、社会组织、政府三方协调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加大侵权整治力度,保障创意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加快扶持市场主体发展。
1.塑造品牌企业。大力培育合格市场主体,积极塑造品牌企业,引领带动产业发展。扶持国有或国有控股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做强做大,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媒体兼并重组,建设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首都文化领军企业。通过重大项目引进、重点工程建设,吸引品牌企业落户重点文化园区,优化完善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布局。鼓励知名企业开发富有首都特色、市场前景广阔、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品牌文化产品。
2.支持中小文创企业成长。加快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创意产业,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扶持演艺经纪、票务销售、会展策划、版权代理、创意设计等产业链不同环节的发展,支持个人工作室、独立策划机构等中小创意企业成长,形成特色化经营、专业化服务。完善政府采购、信贷支持等多种服务形式,扶持中小文化创意企业发展。研究制定小微文化企业孵化培育计划,鼓励搭建小企业融资担保平台,推动大、中、小文化企业协调发展。
(四)整合各类设施土地资源。
1.保障产业配套用地需求。在国家土地政策许可范围内,优先安排国家级和市级重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建设用地。优先保障本市文化创意产业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新增建设用地需求。
2.挖掘各类土地资源。依托丰厚文化资源,拓展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利用途径,促进文化遗产资源在与产业和市场的结合中实现传承和可持续发展。支持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礼堂、剧场、影院、老旧商业设施等存量房地资源转型兴办文化创意企业。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兴建文化创意产业基础设施,对民营机构投资兴办剧场等文化创意产业基础设施,给予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支持。
3.创新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模式。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原有土地兴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在符合城乡规划前提下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土地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或租赁方式办理用地手续。支持国有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盘活原有土地资源,吸引社会资本共同设立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经营活动。鼓励国有文化企业探索利用土地资源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用于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强化人才队伍系统支撑。
1.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以产业发展为导向,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分层次培养文化领军人物、青年文创人才,拓宽文创人才培养渠道。进一步办好高等院校艺术、设计、传媒、广告、营销等专业,加大文化科技融合型人才培养,支持高等院校开设文化科技领域的跨界学科,强化数字媒体艺术特色领域的专业学科建设。加强文化创意产业领域专业硕士的培养,培育一批既有实践经验又有理论知识的创意人才。鼓励并扶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文化企业,联合共建人才实训基地,加强人才的专业技能培训。推进与海外高校和培训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意设计、营销和管理人才。
2.创新人才吸引机制。创新国有企事业单位激励机制,提升人才发展活力。树立大人才观,打破所有制限制,促进国有和非公单位人才双向自由流动,创造良好环境,吸引文化领军人物、文化资本运营人才、文化科技创新人才等在京创新创业。贯彻中央“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根据《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首都文创人才发展规划。对接落实北京市各项人才扶持政策,研究制定促进文创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健全海外高层次文创人才引进体系,构建引进文创人才动态监督管理机制,促进文创人才有序流动和健康发展。
3.做好人才指导和服务。完善文创人才职业发展激励措施,调整职称评定机制,研究制定文创人才评定标准,拓宽职称报考资质范围。建立文创人才培养机制、人才价值评价机制、人才考评机制,为文创人才的选拔、培养、引进、评价、流动提供指导和服务,为文创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队伍支撑。
六、深化落实,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提高思想认识。本规划是统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全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
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各部门、各区县的沟通机制,共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统筹资源,形成合力,确保规划有序推进落实。
细化任务分工。各有关单位要依据本规划,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及重大任务的分解和落实。要加强协调服务和实施指导,调动和增强社会各方面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
强化执行实施。各有关单位要把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推进规划落实的考核评价机制。根据形势变化和规划实施进度,可对规划进行必要的修订。
做好规划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面向市民宣传规划有关内容,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业内投资者、管理者、工作者和研究者对规划的认识和了解,争取各方理解和支持。